交通標志桿又稱地面標志桿、道路標志桿和道路兩側用于識別交通線路的柱。交通標志桿采用鋼管加工,表面熱浸鍍鋅。
交通標志桿廣泛應用于高速公路、大城市道路和各種地面。
關鍵原料是Q235、Q345、16Mn、碳鋼等,長度為1.5M——12M正中間。
柱標志內的邊緣不得侵入路面工程的工程建筑邊界。一般來說,距離車道或人行橫道兩側的外緣或土路肩不得小于25cm
城市公共交通標志板邊緣間距地面高度分為高速公路55000公路mm,高速公路和高速公路5000mm。當小型汽車市場份額較大時,邊緣和地面的高度可以合理,但不應小于120cm。
在過路人和非機動車道的路側設定時,設置高度應少于180cm。
單柱交通標志桿
單柱交通標志桿是組裝在立柱上的標志板,適用于大、中、小型警察
具體指導標志提起訴訟、限令、標志、大、中、小。
多柱交通標志桿
多柱交通標志桿是組裝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標志板,是方形標志或具體指導方向標志。
臂式交通標志桿
懸壁交通標志桿是組裝在懸壁上的標志板,其邊緣和地面高度應超過地面標準的靜空高度。
懸壁交通標志桿適用于以下條件;
1.柱式組裝困難;
2.地面寬,交通流量大,兩側機動車道大、中、小車避免內部結構機動車道大、中、小車視野;
3.限制視角或視野;
4.園林景觀有規定。
門架交通標志桿組裝在門架上,標志邊緣和地面高度應超過地面標準的靜空高度。
以下條件適用于門架式交通標志桿:
1.多機動車道地面(通往三機動車道以上)必須標明機動車道的發展趨勢;
2.車流量大,兩側機動車道大、中、小車避免內側機動車道大、中、小車視野;
3.城市公共交通滯留在高運行速度下,導致重疊、分離、河流的街道社區交叉口,如交換間距標志、通知路面和通知路面交叉口的主要任務區;
4.柱、懸壁組裝困難,受空間設計限制;
5.出口匝道在行車安全左側;
6.景觀有規定。
粘附式交通標志桿:
標志粘附組裝在上跨橋及周邊建筑物上,根據粘附合理布局的不同部位,分為行車道粘附型和道路粘附型。
附著標志的組裝高度應符合規定GB3.12.1和GB3.12.3.要求。如果標志支撐點的結構是由于確保其軍隊在路邊清潔區域離開地面的汽車造成的損壞,否則應選擇高效的臺階結構或設置配套的安全保證和警告工業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