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隊標志桿、牌采購招標受磐石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隊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現對磐石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隊購買標志桿、牌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項目名稱:磐石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隊購買標志桿、牌采購項目
項目編號:CEITCL-JLJ-CZHW-161005
采購單位:磐石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隊
一、采購項目的名稱、數量、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本概況介紹:
交通標志牌、交通標志桿等采購,具體技術指標及參數詳見招標文件技術條款
二、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夠完成本項目的生產制造商或其代理經銷商,供應商如為代理商,須提供制造商合法代表出具的制造商授權書或代理證書;2投標供應商應當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款規定的條件,應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括本采購項目)、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3具有設備配置清單,售后服務承諾書;4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5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紀錄;6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7企業名稱不同但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自然人的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采購項目的投標。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相關投標人的投標均將被拒絕;8同一生產廠家授權的不同經銷商不得參加同一采購項目的投標、生產廠家與其授權經銷商不得參加同一采購項目的投標(只允許投標產品的生產制造商總部參加投標,或者由生產制造商總部全權委托一家代理商參加)。否則作無效標處理;9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產品只能由一家供應商參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參加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產品投標的,視為一個供應商計算;10不接受聯合體投標;11具有關于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參加投標活動前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的《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
三、招標文件的發售時間及地點等:
預算金額:55.0 萬元(人民幣)
時間:2016年10月17日 09:00至2016年10月21日 16:0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招標文件售價:¥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標文件售價總和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3時至16時 (北京時間,下同) ,持單位介紹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證、《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投標商如為代理商需出具生產廠家授權(以上證件原件及彩色復印件加蓋公章)購買招標文件
四、投標截止時間:2016年11月08日 13:00